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山西省消防救援總隊
關于消防產品質量專項監督
抽查結果的通報
晉市監發〔2021〕259號
各市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示范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我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的安全監管,根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外墻保溫材料和消防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實施方案》(晉市監發〔2021〕156號)、《山西省消防救援總隊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度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晉消辦〔2021〕80號)的安排部署,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能任務分別對生產流通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組織開展了專項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檢情況通報如下。
一、 基本情況
(一) 生產、流通領域消防產品抽檢任務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由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承擔。抽檢工作按照《金屬面夾芯板、巖棉板、防火門和消防接口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開展,采取跟蹤抽查和“雙隨機、一公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本次共抽查48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1家,經銷企業37家)的100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0批次(其中涉嫌假冒產品2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0%。
(二) 使用領域消防產品抽檢任務由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防火建筑材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山西國海質檢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抽檢工作按照《2021年度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方案》,利用“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管理系統隨機抽檢了45家使用單位15類4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5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2.5%。
二、 抽檢產品情況
(一)抽檢合格情況
1.內扣式接口。共抽檢了14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水壓密封試驗、水壓強度試驗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2.室內消火栓。共抽檢了8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消防接口、閥桿升降性能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3.消防水槍。共抽檢查了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密封性能、耐水壓強度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4.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響應時間試驗、環境試驗前響應時間試驗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5.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低溫(運行)試驗、沖擊試驗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6.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方位試驗、沖擊試驗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7.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低溫(運行)試驗、沖擊(運行)試驗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8.消防接口。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密封性能、水壓強度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9.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護性能等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抽檢不合格情況
10.消防應急照明燈。共抽檢了8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基本功能試驗、充、放電試驗、恒定濕熱試驗等項目。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其中生產企業1批次,使用單位1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5%,不合格項目為基本功能試驗、照明時長不達標。
11.防火門。共抽檢了9家生產企業的10批次產品,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防火鎖耐火性能、防火密封件等項目。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其中生產企業1批次,使用單位1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5.4%。不合格項目為耐火隔熱性能。
12.滅火器。共抽檢了19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2家,經銷企業17家)的25批次產品,9家使用單位的9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滅火劑充裝總量誤差、水壓實驗等項目。發現不合格產品5批次產品(生產流通領域),其中涉嫌假冒產品2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4.7%,不合格項目為20°C溫度噴射性能試驗、滅火劑充裝總量誤差、噴射軟管長度、爆破試驗、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干粉滅火劑)(第一主要組分含量)。
13.消防水帶。共抽檢了18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試驗壓力下狀況、耐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試驗壓力下狀況、耐磨性能等項目。發現不合格產品3批次(經銷企業),不合格發現率為13%。不合格項目為附著強度(老化前)、耐磨性能。
14.玻璃球灑水噴頭。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整體要求、外觀、靜態動作溫度等項目。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33%。不合格項目為流量系數。
15.滅火毯。共抽檢了3家使用單位的3批次產品。按標準規定檢驗了斷裂強力、手持件與包邊阻燃性能等項目。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66%。不合格項目為阻燃性能和F類火滅火性能。
(三)涉嫌假冒情況
本次抽檢發現太原市晉源區鑫躍隆物資經銷處、大同市祥安金政消防器材維修有限公司銷售的2批次產品,涉嫌冒用廠名廠址(標稱生產企業聲明),同時經檢驗也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F已將涉嫌假冒及不合格產品信息移交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嚴格進行調查處理。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在抽檢中發現的問題,承擔后處理的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和《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
(一) 對于本次在生產流通領域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和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經銷企業,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開展后續處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不合格產品進行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法律責任。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二) 對于本次在使用領域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使用單位,消防救援機構要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依規嚴格處罰。
(三) 將本次在生產流通領域抽檢發現的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的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督促不合格生產企業做好整改工作,及時組織復查。同時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四) 承擔生產流通領域后處理的市場監管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
附件:1.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2.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3.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檢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